图文
-
解锁智慧人居新生活!设计新主场·全国首场
2023-10-25 17:35
-
江苏“五一”假期消费清单来了!文旅、餐饮
2023-03-04 13:08
-
第一届印迹乡村创意设计大赛总预选赛将在青
2021-10-12 13:52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3日 14点 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4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6 | 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 |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
8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 √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0 | 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3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5.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人 |
15.01 | 刘载望 | √ |
15.02 | 许兴利 | √ |
15.03 | 周韩平 | √ |
15.04 | 符剑平 | √ |
15.05 | 于军 | √ |
15.06 | 黄晓帆 | √ |
16.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人 |
16.01 | 刘勇 | √ |
16.02 | 李百兴 | √ |
16.03 | 朱青 | √ |
17.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人 |
17.01 | 强军 | √ |
17.02 | 杨涛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13,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886 | 江河集团 | 2022/4/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7日。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代表本单位出席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4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6 | 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 |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8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3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5.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15.01 | 刘载望 | |
15.02 | 许兴利 | |
15.03 | 周韩平 | |
15.04 | 符剑平 | |
15.05 | 于军 | |
15.06 | 黄晓帆 | |
16.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6.01 | 刘勇 | |
16.02 | 李百兴 | |
16.03 | 朱青 | |
17.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17.01 | 强军 | |
17.02 | 杨涛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